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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聽Google的話 車禍不算職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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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潘杏惠╱台北報導 | 中時電子報 – 2015年5月1日 上午5:50
中國時報【潘杏惠╱台北報導】
現行規定,勞工上、下班途中發生事故,可向勞保局申請職災保險給付,但有民眾因上班塞車或基於安全考量,繞路上班,途中發生事故,向勞保局申請職災給付,卻被以路線不是Google地圖建議的行車路線而被拒絕,引發網友熱議批評勞保局食古不化。
任職銀行的胡姓職員,在臉書發文,去年2月,他從台北市安和路2段下班準備騎車回家,因基隆路車多危險,習慣繞道走和平東路往古亭捷運站方向,再接羅斯福路回新北市新店住家,但當天卻在台電大樓前發生車禍受傷。
當事者不服:已走5年
胡男說,事後以公司開立的職災單看診就醫,並向勞動部勞保局申請職災,卻被認定資格不符,原因是上下班騎機車通勤路線非Google地圖建議的行車路線,勞保局還要他繳回代墊的醫療費2222元,並註明若不繳回將交由法院執行強制扣押。
胡男先後提出爭議審議及訴願皆被駁回,他主張,勞保局只因他走不同且較安全的路,就認定「非應經途徑」,且他走這條路線已近5年,「是否所有勞工皆需向勞保局申請認可的路線,才是上下班應經途徑?」,而且應經途徑的定義是什麼?
勞保局:派員模擬3路線
勞保局強調,是參考Google地圖的街道圖推估合理的上下班途徑,並非直接引用Google模擬的最短路徑作為推翻依據。
勞保局說,曾派員實際模擬胡男返家3條路線,起點在安和路二段,終點設在基隆路、羅斯福路交叉口,A路徑是當事人返家最短路徑,B路徑是最短路徑的替代路徑,C路徑是當事人平時的返家路徑;結果發現,A、B路徑均3公里,分別耗時13、15分鐘,但是C路徑6公里、則要28分鐘。
訴願會認為,胡男可經由A或B路徑返家,但C路徑返家公里數、時間都多一倍,與一般社會通念不符,因此駁回上訴。
胡男在臉書上說,縱使對這件事情感到非常不合理,迫於現實考量只能放棄行政訴訟。
職安連線促應職災給付
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認為,勞工基於塞車、安全考量,選擇平常習慣走的路回家,雖然繞點遠路,但尖峰時間可能比較不塞,她認為勞保局還是應該要給職災給付,畢竟勞工的提出理由不是太離譜。
胡男文章在網路引發熱議,有網友認為,公部門參考Google地圖的計算基準有爭議,因為有些路段雖短卻經常塞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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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東森新聞
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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